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1名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招聘工作人员1名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1名泉州南安市总工会招聘编制外工会专干15名泉州南安市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100名龙岩新罗区雁石镇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0名龙岩靖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南平市松溪县招考社区工作人员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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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招聘岗位、岗位条件
二、岗位描述
1、做好信用平台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安排,做好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电子报名
1、个人简历(需附近期二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扫描件;
5、其他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个人获奖情况等)。
报名人员请在2017年10月30日前将以上资料统一发送至邮箱:Helen.wu@hxrcxm.com,我们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统一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592-2213068,联系人:巫小姐。
四、其他事项
1、合同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签订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薪酬待遇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公积金),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现役军人;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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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
一、招聘岗位
镇街场环保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聘用性质
向社会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厦门分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从事厦门分公司承接的环保外包工作。
三、岗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违法记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
3、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日);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环保工作经验;
6、同安户籍或在同安有固定居住场所者优先;
7、男性优先。
四、岗位描述
(一)负责辖区污染源的日常巡查管控;
(二)负责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参与分局夜间值班出警处理投诉;
(四)完成发包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电子报名
1、报名资料:
(1)报名表(需附近期二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扫描件;
(5)其他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个人环保工作经历证明等)。
报名人员请将以上资料统一发送至邮箱:3518887450@qq.com,我们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统一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来电咨询。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7年10月30日。
3、咨询电话:0592-2213122,联系人:徐小姐。
(二)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我们将会电话通知面试的时间以及地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薪酬待遇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公积金),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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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开展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其中:办公室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1、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2、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技术岗位薪资标准2350元( 五险一金)。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8号,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六、报名材料
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两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本人1寸彩照两张。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3162,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63117698,联系人:高爱钦(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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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南安市总工会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制外南安市总工会工会专干15名,其中拟聘用派驻乡镇(街道)工会(镇街职工服务中心)11名,“互联网”+服务平台2名,新闻采编2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的招聘条件及要求。
2、参加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为50分以上的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4月14日至1999年4月14日出生)。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曾聘用为南安市总工会工会专干,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安市总工会组织部(南安市成功街388号)报名,不包括休息日。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1: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2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参加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可直接提供网上截屏材料并签名),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像片3张。
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1、确定入闱面试人选
根据报名人员参加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由市总工会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工会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新闻采编岗位还需加试南安市新兴产业(泛家居、智能制造产业)有关知识。
3、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总成绩=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50%+面试成绩×50%。
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对于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学历高低排列;若学历相同,按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计生二女户、退伍军人、有工会工作经历者的顺序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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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第七批村务专职工作者计划招聘10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24日前取得。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工作。
2、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24日至1999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南安常住户口或原籍为南安(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籍贯为南安但户口未在南安的报考人员,须在选位前将户口迁回南安。
5、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南安市委党校(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381号南安市委党校学员楼一层)。
3、提供材料:(1)报名时应提交报考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3)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材料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
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原则上应到现场报名,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2)考生填写《南安市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时,“户口所在地”一栏应填至村(社区),并与户口簿一致。(3)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4)考生应对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一份由本人签名的对学历教育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及村务专职工作者享受的政策待遇。(5)《南安市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从“南安组工”微信公众号、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s://www.nananrc.net/)查看下载。
四、统一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1、笔试形式及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2017年11月22日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到南安市委党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需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及代领人的身份证。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南安组工”微信公众号、南安人事人才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笔试合格线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研究确定。
八、村务专职工作者的职责
村务专职工作者是在农村专门从事村务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协助开展村级各项工作。
2、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
3、做好村级(社区)各项服务性事务工作,协助村级(社区)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村级(社区)组织文字材料的撰写起草、报送、立卷归档等工作。
4、积极向村级领导班子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村务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提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南政办〔2015〕268号)等文件精神,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由市财政负责;每人每月绩效补贴不少于700元,由乡镇(街道)财政负责。正式聘用的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交通补贴、30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所在乡镇(街道)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视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村务专职工作者也可享受村一般干部各类奖励补贴。
2、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文件精神,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适当给予加分。服务每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笔试总分加1分,最多可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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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区雁石镇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河道专管员(10名)。要求:男性、年龄在20周岁-45周岁(1972年10月29日至1997年10月29日之间)、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高的、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党委、政府其它应急工作,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至少满一年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4、违反纪检、综治、计划生育、“两违”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起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新罗区雁石镇人民政府三楼组织办,联系人:李芬芬,联系电话:0597-3292613
3、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退伍证和职业技能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照1张,填写《招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请到新罗人才网(https://www.xlrc.com/)自行下载。
(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由组织人事、纪检等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应聘者进行问题答辩,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后工资年约3.5万-5万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雁石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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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靖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一、为适应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需要,公司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工作及岗位要求
(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工作的能力,有钻研精神,能在艰苦环境中工作。
(二)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敢于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行业要求),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要求。
四、报名要求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筛选、择优面试、体检、研究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免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11月15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金鸡路口交通综合大楼13层1313综合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聘者需携带如下证件及资料:
(1)招聘报名表;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前单位离职证明;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一份(2008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打印学位网的学位查询结果);
(6)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5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专业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初审通过人员由公司通知笔试及笔试时间。
(三)笔试、面试
公司将根据对应岗位报名人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等。面试由相关专家出题并进行面试(随机抽取市公管处高级工程师及相关专家为面试评审官)。
笔试面试分数比例各占考试的50%,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照相关待遇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聘用岗位或职称套档,享受公司相应岗位同等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规定
凡出现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公司将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对应聘者进行递补。
本方案未尽事项解释权归龙岩靖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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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松溪县社区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选聘人员的主要取向,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县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取前20名的方式实施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工作。
二、参加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需在公告发布之前取得毕业证;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4、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
6、聘用时须签订在社区至少服务3年的承诺书。
三、岗位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比照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计算,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构成,绩效工资由所在街道(乡镇)对社区考评后予以发放,社区工作者财政性生活补贴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社区工作者财政性生活补贴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增长而自然增长,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社区工作人员缴纳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程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7年10月30-3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民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退伍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4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35周岁以上的女性考生,还应提交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证明)。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松溪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三)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为主,另加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1月1日施行)、《物业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信访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考试内容由考生自备或从网上下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分值为100分。按笔试60分以上取前30名进入面试(如按照笔试成绩取不到面试30人时,笔试成绩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50分)。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12月15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含计算机考试内容为WORD、EXCEL等软件运用)。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社区建设发展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谨慎从事。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在招考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人社、监察、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关,严明纪律,确保公开招考人员工作的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本《方案》由松溪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21182 2335251
来源: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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