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监理工程师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格标准 66
试卷满分 110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合格标准 96
试卷满分 160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合格标准 66
试卷满分 110
科目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合格标准 72
试卷满分 120
请各地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经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后,填写《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并于8月2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各项工作。
转载请注明:全国物业管理考试培训网 » 监理工程师考试 » 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后审)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B5编程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