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办不出房产证,应先生在绍兴开餐饮店一再受挫。本台记者调查发现,开店的八间房在当地城建档案部门登记为物业经营用房,按规定不能出售。而作为房屋用途调整的规划审批件,蹊跷地出现了两份不同版本。
2014年5月,应先生花46万元跟房东签订了一份绍兴大滩坤和壹号 4楼的租赁合同,双方签约十年,租赁房屋八间,用来经营餐饮生意。同时,应先生还花了158万,从4楼的前任酒店经营方承接了所有的酒店设施。应先生说,原本他以为一系列合同签完之后,餐饮店就可以顺利开张了,但没想到问题却找上门来了
应先生
试营业之后,消防过来查,就是说消防通不过,我去办手续,没有房产证,就一直拖到现在。
应先生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房子用于从事餐饮行业。在办不出消防许可的情况下,应先生有一年多就没有缴纳房租,并被房东告上了法庭。之后,应先生去绍兴市城建档案馆查找了相关资料。令他吃惊的是,档案馆查到的竣工平面图显示,四楼的房屋全部属于物业经营用房,而按照规定,物业经营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进行买卖,更不能办理房产证。
那么,既然是物业经营用房,怎么会当作商品房卖掉了呢?带着疑问,记者联系了房东陶先生。陶先生表示,他买房子的时候,对房屋性质并不知情,也没有办出房产证。
房东陶先生
我也可能是物业用房,也可能是(商品房),我也搞不懂了,最好是我这个房子还给坤和,非法的,我谢谢应了,我现在是亏一百万,我也最好是还给坤和。房产证是没有。
绍兴大滩坤和壹号的开发商为坤和建设绍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拒绝了我们的采访要求。
随后,记者来到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的绍兴市镜湖房产管理处。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胡青芳告诉记者,大滩坤和壹号4楼之前确实是物业经营用房,但2007年6月开发商申请调整房屋用途,当时的镜湖新区规划局也同意了。
绍兴市镜湖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我去查了相关档案,发现房产公司在建这个房子的时候,开始最初的情况,他们是把这个物业用房是安置在四层的,然后在办理预售证之前,他们已经经规划部门调整,经过他们同意的。同意以后,把四层物业用房调整到三层了。然后我们根据他调整的情况办理了预售证。
随后,胡青芳在电脑上向记者展示了由开发商提交的规划审批件图片。
记者留意到,图片的创建日期是在今年的8月26号。记者要求查看开发商提交的审批件原件,胡青芳表示,没有原件。
绍兴市镜湖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规划变更,当时原始件你这边应该有的吧?我们没有的。那你电脑上这个图片?是房产公司传给我的。他这个图纸拿过来,需不需要留一份在你这?不用的,这个原件只有一份的啊,不可能有多份的啊。
按照胡青芳的说法,规划调整变更是在2007年6月。但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在2009年的房屋竣工图上,这八间房屋依然显示为物业经营用房,并且在这份竣工图上,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的签名一应俱全。
↑竣工图
既然已进行了调整,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没有发现问题呢?胡青芳说不清楚。
绍兴市镜湖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07年做的变更,竣工图上是有审核人的,09年这个上面还是物业经营,名字也可以看一下。名字也是一个名字,包括审核人都是一样的,笔迹都是一样的。如果是造假的,我们就不清楚了,至于为什么两份不一样,我们就说不清楚了。
记者又找到绍兴市规划局镜湖分局,提出采访要求。具体负责的张科长表示自己很忙,没有时间,但给记者留下了房屋用途调整的规划审批件复印件。蹊跷的一幕再次出现,同样的审批件,这里的复印件和记者从绍兴市镜湖房产管理处拿到的复印件,内容相同,印章位置却不在一个地方。
针对调查发现的情况,记者向绍兴市越城区纪委进行了反映,当地已介入调查。对此,浙江之声将继续关注。
来源:浙江之声记者李录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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