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靖西市公安局坚决落实上级部署,以打开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打现行、打准打狠打“七寸”,在取得前阶段战果的基础上,近日再次破获两起寻衅滋事现行案件,刑事拘留涉案人员11名。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全市上下就吹响了扫黑除恶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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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多说,
请您直接看行动吧!
犯罪嫌疑人林某科、李某存因与黄某某存在矛盾纠纷,便召集犯罪嫌疑人梁某告、李某盛等人教训黄某某。2018年2月10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梁某告、李某盛伙同他人持械到岳圩镇某村屯黄某某家中闹事,并大声进行语言威胁恐吓,后黄某某的母亲受到恐吓昏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靖西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案件专案组对涉案人员实行抓捕和审讯。2月11日,专案民警将涉案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目前,以上4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8年2月12日凌晨1时许,靖西市新靖镇某酒吧内,两伙青年因言语不和发生互殴,双方均有人被打伤。凌晨3时许,其中一方青年为帮朋友出气泄愤,又纠集人员到某酒店门口将另一方的青年打伤。
目前,该案件已有7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的抓捕工作仍在进行中。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心情不爽就打砸,言语不和动拳脚,结果都进了看守所,这年还怎么过?社会生活中,大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情。勿因一时冲动,给他人和自己带来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有话好好说,切莫动手脚。
再有就是奉劝涉嫌案件的人,赶紧停止“手中的动作”,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切莫被抓后才追悔莫及!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靖西警方欢迎广大市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线索方式:
1、信件举报。邮寄地址:靖西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靖西市新靖镇绣球大道1号),邮编:533899。
2、电话举报。拨打110;07766228779。
3、当事人直接举报。您可以直接到靖西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设在靖西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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